新疆網訊 10月13日,沙區人民法院通報了一起8 人倒賣公民信息的案件,吳某和湯某等8人犯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刑。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據調查,吳某和湯某分別是首府兩家通訊公司後勤保障部員工和客服中心員工。
  社會人員曾某等4人末經過工商註冊,各自成立了四家公司,然後四處打廣告承接“婚姻調查、尋人定位、債務清收、欠款追討”的業務。有了業務後,他們又通過朋友方某和馮某,找到在通訊公司上班的吳某和湯某兩人,有時只需付出很少的報酬或一頓飯,就能輕易得到他人的通話詳單和短信。
  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期間,方某利用吳某在通訊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調取公民個人移動話單57份,其中包括通話詳單80108條、短信18958條,然後轉賣給曾某等人。
  從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馮某利用湯某在通訊公司客服中心上班之便,非法調取公民通話詳單7384條、短信296條,並轉賣給曾某等人。
  2013年8月31日,警方在查辦其它案件時發現曾某等人存在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遂將幾人抓獲。
  近日,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等8人行為均構成犯罪,判處湯某等3人有期徒刑10個月。判處吳某等5人有期徒刑9個月至10個月不等,均緩刑1年。  (原標題:烏魯木齊8人倒賣公民個人信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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