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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昨天,省消協在按慣例發佈完“3·15十大維權案例”之後,省消協秘書長童天武代表省消協專門發佈了兩起商家無理拒絕消費者訴求的“譴責案例”。這也是省消協成立20多年來第一次發佈“譴責案例”。
  第一起案例事關“十倍賠償”。2013年10月22日,吳某在揚州邗江“吃品芝麻鍋”飯店就餐,在“昂刺魚臭大元”(價格為36元)中發現一根鋼絲球和一根類似毛髮的異物,遂提出十倍賠償,遭到店方拒絕,吳某現場拍攝視頻作為存證,次日到揚州市消協投訴。接訴後,消協人員隨即致電該飯店負責人,店方承認並願意賠償300元。但當吳某前往該店索賠時卻遭拒。消協再次致電聯繫,店方表示不願再接受調解。
  第二起案例關於“汽車節能補貼”。2013年9月25日,姚某在東台利安汽貿銷售有限公司購進了一臺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乘用車。該車型屬於國家節能補貼範圍,但是姚某將領取節能補貼的手續提供給經銷商後,一直未拿到國家的3000元節能補貼。消協與經銷商多次協調,經銷商拒不接受消協調解。
  童天武表示,一些經營者明明坑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拒不接受消協調解,對於這樣的經營者,我們要加大譴責的力度,在全社會共同營造一種讓侵權失信者無處藏身的氛圍。(杭春燕)
  (原標題:省消協首發“譴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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